2020年度东莞市首台(套)重点技术装备认定项目申报指南
日期:2020-07-16 17:47 / 人气: / 发布:admin
一、申报对象
东莞市装备企业自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的产品,具有自主常识产权,符合国家、省、市最新版首台(套)重大(点)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引导目录(以下统称为《引导目录》),并在市场推广应用。
二、申报条件
1、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其产品符合《引导目录》的范围;
2、产品具有清晰的常识产权和自主品牌。申报企业经过其投资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,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常识产权的所有权;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常识产权的使用权。申报企业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。
三、申报时间
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7月26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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