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(两化融合应用项目)申报
日期:2020-06-30 17:36 / 人气: / 发布:admin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(只接受单一企业申报,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联合申报):
1、在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,并在东莞市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。
2、申报单位属于工业企业。
(二)除基本条件外,申报项目还须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项目在2018年1月1日后实施并且已完工,即相关合同签订时间、发票开具时间和款项支付时间均在2018年1月1日之后。
2、项目信息化建设当期投入达150万元及以上(不含可抵扣增值税),投入核算范围为App与系统购置及租赁费、App与系统技术服务费、项目咨询及实施费、IT设备购置及租赁费(详见“七、项目投入的财务审核说明”)。
3、原则上企业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两化融合应用项目。同一单位的同一个项目(项目内容、实施模块、技术指标、成果及预算投入等基本相同),市财政不给予重复资助。
4、项目所投入的App与系统应当属于以下一项或多项类别:企业资源计划管理、供应链管理、仓储管理、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、产品数据管理、制造实行、先进排产计划、过程控制、流程管理、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、计算机辅助工程、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、计算机辅助制造、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。
二、资助标准
以事后奖补的方式,对通过认定项目按不超过核算后企业信息化建设当期投入总额的20%给予资助,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。
市工信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,对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,专项资金用完即止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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