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东莞市】2020年“倍增计划" 试点企业遴选通知
日期:2020-05-18 10:08 / 人气: / 发布:admin
一、企业申报条件
(一)企业在莞注册、纳税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(二)依法经营,诚实守信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 黄牌或红牌;企业若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,其年度考核不能为
“未完成等级”。
(三)遴选范围为我市制造业企业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、软 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。其中App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须拥有自主常识产权,App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 入30%以上,而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 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%以上。
(四)企业类型分为成长类和规模类。原则上规模类企业 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,且其2019年度税收贡献与营业 收入比、营业收入增长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2.5%、10%和5%, 利润总额为正数;原则上成长类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 亿元且不足3亿元,且其2019年度税收贡献与营业收入比、营 业收入增长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3%、20%和10%,利润总额 为正数;其中,成长类App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,原则上其 2019年营业收入不能低于3000万元,营业收入增长和利润总额 为正数,且承诺三年实现倍增。对于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 元,且自愿申报名誉试点企业的,其税收贡献和利润应为正增长。非App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类申报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 元的,原则上不予受理。
(五)具有良好发展基础,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,拥有优秀 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。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,倍增意愿强烈。
(六)具备科技创新、总部经济、兼并重组、服务型制造、 产业链整合、资本运营等六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。另夕卜, 如企业具备其他符合集约型经济发展的创新性要素,同样可视作具备成长驱动因素。
二、企业申报时间(预计2020年5月中下旬)
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,以自愿为原则,自行登录“企莞家” 网(https://im.dg.gov.cn/),新用户要先注册成为“企莞家”用户, 进入2020年东莞市“倍增计划”试点企业申报系统,在线填报 申请表和量化指标表,上传有关材料,完成线上申报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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