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省2020-2021年大型骨干企业的补充通知
日期:2020-02-17 17:54 / 人气: / 发布:admin
一、截止日期
企业申报截止日期调整为2020年2月19日。
二、申报材料说明
请申报企业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完整填报《申报书》,并提供佐证材料(纸质一式四份,同时提供可编辑的申报书电子版和扫描版)。佐证材料包括: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、2018和2019年审计报告(或财务报表)、完税证明、银行信用等级证明、专利证书明细表、著作权证书明细表、专利证书、著作权证、荣誉证书及资质证明、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等复印件,以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、无违规经营承诺书等(此前已提交申报材料但未提供佐证材料的企业,请按上述要求予以补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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