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年度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的公示
日期:2019-11-28 16:59 / 人气: / 发布:admin
根据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东莞市专利促进项 目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东府办﹝2019﹞60 号)的有关规定,我市拟对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和PCT申请(进入国家阶段)进行资助,具体资助政策如下:
(一)鼓励高价值专利申请,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5000 元,获得过国家常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,每件资助不超过 2000 元。
(二)获美国、日本、英国、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 20000 元;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(港澳台除外)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 10000 元;获得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 5000 元。同一技术方案最多资助2个境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权。
(三)通过《专利合作条约》(PCT)途径申请境外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(国外)的,每件资助不超过 5000 元。
对上述(一)(二)(三)项的资助,实行最高资助额限制, 具体如下:
1.同一个人同一年度三项资助数量分别不超过 5 件;
2.对事业单位和被列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、市“倍增计划”试点企业、专利示范优势企业、市新型研发 机构等名单的企业,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年度三项资助额分别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、100 万元和 100 万元;对其他企业同一年度三项资助合计最高不超过20 万元。
对于被确认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、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等不规范行为的专利申请人,情节严重的,五年内不再给予发明专利资助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间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材料,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姓名,并注明联系方式。
公示期:2019 年 11 月 25 日-2019 年 12 月 1 日,共 7 天。
附件:1.东莞市 2018 年度发明专利资助项目企业资助明细表
2.东莞市 2018 年度发明专利资助项目个人资助明细表
明细表请点击:http://dgamr.dg.gov.cn/scjdgl/1200/201911/d3905016aa0c484f805914de19792249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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